歷過了2/14的西洋情人節,無論您是獨自一人充滿怨念默默度過了這一天,或是打算告白卻愛在心裡口難開錯失良機,或者覺得一年只有一天不夠你與情人甜蜜,緊接而來的3/14白色情人節,痞客世界讓您有再一次的機會,完成在西洋情人節時未完的心願!!!!

歡迎進入痞客world!!
我們規劃出三種不同的遊戲,來滿足您不同的需求,還在等什麼,快點讓痞客世界帶您一起樂翻天吧!!


活動網址點我

活動時間:2008/2/27~2008/3/17

活動辦法
"我有話有說":凡參加"我有話要說"的遊戲傳情成功者,將有機會獲得全家好神公仔寒單爺一隻,名額有限,請踴躍參加。
"強力閃光機 ":限痞客邦會員參加。一個帳號限上傳一張照片參賽,供網友票選。詳細方法請點我

強力閃光機投票結果

第一名:website

第二名:cindyi
第三名:chenshin0719
第四名:ffjj11999911
第五名:Timmy3586

PS:此活動為因應白色情人節趣味性而舉行,並無設立獎品機制。

得獎名單

以下人員將可獲得全家好神公仔寒單爺一隻
獎品寄送日為3/20  請於3/20日以前確認註冊時所填寫的個人地址
tsuykitty
s971501
jackylin5230
ashin0628
piporuby
Tenderness
ak590012
mars13929
lethe1206
s971503
ciny1234
do36
princesswow
joy6814
sunny940
ms
hyc6761
machilan
smallfu
jenwhay
a3867838
sgdyang
amy90451
wospio
Conceal

領獎方式

海外會員

請與得將公佈日後七日內,
與痞客邦客服service@pixnet.tw聯繫確認回郵郵資,將一律折換港幣寄回PIXNET痞客邦,逾期未聯繫之得獎者,將取消其得獎資格;贈品寄送將會依照您申請PIXNET時所填寫的個人資料為主,如會員資料於得獎公佈日後七日,不全或不正確者恕不另外通知、補寄。

台、澎、金馬地區會員
以下兩種領取方式,如需要現場領取
請於得獎者公佈之公佈獎品寄送日前,與PIXNET痞客邦客服service@pixnet.tw連絡確認領獎時間。

1.郵寄:
獎項包含單曲與海報,將會以折疊方式寄送,若不希望海報有摺痕之網友,請親至PIXNET領取贈品;郵寄部份PIXNET將於得獎者公佈之公佈寄送日統一以平信寄出,將會依照您申請PIXNET時所填寫的個人資料寄送,如會員資料於得獎公佈日後,不全或不正確者恕不另外通知、補寄;如郵政機關未送達等非歸責於痞客邦之事件,不另行補寄;如需要以掛號者請於獎品寄送日前與PIXNET聯繫,並以附回郵方式寄給PIXNET。

2.現場領取:
請於得獎者公佈之公佈獎品寄送日前,
與PIXNET痞客邦客服service@pixnet.tw連絡確認領獎時間
(請約定公佈時間一個月內),並於約定時間至北市民生東路二段149號6F-A PIXNET領取贈品;時間為每週一至五11:am~18:00pm(中午12:00~下午1:30不受理),請務必攜帶身分證明相關文件以證明為獲獎者本人。

注意事項
1. 請確認註冊PIXNET時所填寫的聯絡及地址資料皆為正確資料,所有資料皆會保密,只作為獎品寄送依據。逾時未修改正確寄送地址者視同放棄。
2. PIXNET會員資料不正確者恕不另外通知、補寄。
3. 活動文章將附上連結前往本活動注意事項,參加者於參加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。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。
4.參加者之參加內容,如不符合活動辦法之規範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。
5.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智慧財產權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資格;如為得獎者,則取消得獎資格。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。 
6.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寄予得獎人之獎品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7.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
8.本活動獎項之寄送地址限台、澎、金、馬地區,獎品將以一般平信郵件寄出,海外會員需自行負擔郵資。
9.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。
10. 萬一本活動參加者不及贈品數量,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獎品數量之權力。


感謝各位的熱情支持,有任何疑問請至痞客邦服務專區發問~





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ixnetev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